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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晚上六点半厂里有会议,我要去参加,走的时候是六点二十,门也锁上了,六点四十听我一个路过我们宿舍门口的朋友说,我宿舍门被撬了,当时我马上赶回来,和门口的保安人员也打了一声招呼,我东西被盗了。也通知行政部。然后也马上报警。宿舍里就丢失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和电脑包,U盘。前后总共不到半小时,请问厂里应该赔偿吗?补充说明一下,当时我们楼道有摄像头,不过听行政的说坏了,拍下的东西是黑的,看不清楚,也就是找不到一点证据。

其它综合
2010-12-02 17:25:2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不一定有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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