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一家有资质的物业公司工作将近两年了,公司没有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更没有什么保险金,昨天(2010年11月18日)公司派人来通知我因为公司裁员,让我回家,工资当日结清。请问律师,我怎样才能够维护自己正当的合法权益,我可以向公司提出何种经济补偿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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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补缴社会保险,支付经济补偿金,通过劳动仲裁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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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你应该搜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包括工牌、工资单、考勤记录等能证明你在物业公司工作的证据,在此基础上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11个月的双倍工资,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及补缴社保。如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可以要求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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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其次: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相当于经济补偿金2赔的赔偿金。
再次:可以要求补缴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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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公司应当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交纳相应的社会保障,而你所在的公司没有这样做,明显违反相关劳动法规。其次,公司在裁员时,除了结清工资,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并补办相应的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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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景律师回复:
您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11个月的双倍工资,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及补缴社保。如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可以要求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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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