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弟弟今年27岁,党员,大学学历。因为介绍自己的朋友买了一部套牌赃车,现被检查院上诉,告他“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今年12月开庭。但我弟弟没有涉案金额。1.请问这样的情况,会怎么判?2.如果判单处罚金,是否会留有案底?(因为我弟弟明年要考公务员,一旦有了案底,将会被取消资格)3.判单处罚金的希望有多大?
等待您的解答,万分的感激您~!
补充:1.赃车交易金额为42000元整;2.公安机关评估价为188871元;3.我弟弟在交易前后都无涉案金额。4.我弟弟于今年3月被抓,同年4月被取保。现在还未批捕,仍在取保候审期间,2010年12月开庭。
谢谢大家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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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弟弟明知是赃车而介绍他人买卖,构成本罪。如果不明知,不构成犯罪。找个业务熟练、敢碰硬、负责任的好律师。
刑法修正案(六)
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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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弟弟明知是赃车而介绍他人买卖,构成本罪。如果不明知,不构成犯罪。找个业务熟练、敢碰硬、负责任的好律师。
刑法修正案(六)
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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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