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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0年8月15日到一私企从事销售工作,期间未签定劳动合同,近日公司发放工资未经员工知悉擅自扣除部分[500元]作为工衣费,有的员工根本不需要,何况不植那么多钱,[工衣为外穿棉衣]。我有异议和其他员工电话交流看法,公司以违反条例为由电话通知我回公司辞职[强制发放所谓福利]。这被迫辞职时发现9月份有一份培训合同是我在不知青情况下签定,其中1800元培训费工作两年以上由公司承担,这意味我11月份工资+业绩奖+已垫付路费2000多元被扣除。三个月来,公司任意克扣员工微薄工资,上月有员工只剩100元,我累计扣款达1500元,[10月900元,9 月500元]我面对公司霸王条款如何办?

其它综合
2010-11-25 11:13:0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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