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超市上班6年了,最近在我负责的部门里出现了一些无法销售又不能退还厂商的商品,公司要求我个人买单要不就降薪降职,我现在是公司的中层管理者。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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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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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和公司除了签署劳动合同之外,是否有签署报销协议之类的合同,如果没有,造成滞销你又没有直接的过错,单位公司不应该要求你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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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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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因劳动者本人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与法律法规不相抵触的劳动合同、承包合同的约定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赔偿损失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但是如果这是公司任意性的规定,那么其合理性是值得商榷的,你单位对其有无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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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也不合法,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建议找律师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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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