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前夫离婚半年了,小孩归我,离婚原因是跟他的家庭相处不来。离婚后他有再找。最近他家里出了点事需要钱卖房子,但需要我帮忙在银行和过户时签字,因为他是银行贷款还没有还清,银行需要我的签字证明当初共同还贷部分。他对我承诺我帮他签字便给我4万块钱,并把将来的房产写上儿子的名字。我一开始不信任他,说先公证,他就一摆出很可怜的样子,说对方会随时起诉他,我心一软就先跟他签了字。他现在翻脸不认了,什么证明也没有留下来。他骗我说钱已经赔给了中介,房子不卖了,但后来从他的一些话语中卖房还在继续中,只是在跟中介的打商量能不能不用我签字。我想知道我还有没机会再要到他答应给我的承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