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我妈在当地供电所做饭,由于最近工程多,吃饭的人比较多,我妈每次很晚才下班,在下班途中,被摩托车撞伤手臂(我妈骑的自行车,就在单位前的路上),骑摩托车的人逃走了。这是事情的经过。
现在我想咨询下,我妈这个事算不算工伤(我妈和供电公司签了1年的合同,是和供电公司物业管理部门),能不能找公司的赔偿医药费用,还有我妈明年6月份合同才到期,在这期间工资照发吗?(公司说不发,而且医药费也不会赔偿太多,也就1000多块钱的样子,我们目前已前发了8000了,还在治疗中)。请给下我的建议,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