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6年购买了房子,收楼时写明了一些漏水、楼梯墙漆脱落等问题,算有条件收楼吧,有书面文件。开始交物业费和装修,后来发现漏水催开发商和物业维修,拖延漏水修了几次,今年10月还在修,有书面文件。楼梯墙漆脱落一直未修。我也2008年开始至今拒缴物业费,中间换了两个物业公司,我和第一个物业公司有协议,其他没有签。今天有快递公司说律师事务所给我寄快递说物业费的事情,我没签收,快递保留两天后退回去。请教:1律师信是否签收?2能否反诉开发和物业漏水和楼梯墙漆等造成的损失?3物业费抵偿维修费和损失?4只能交物业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