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有一老员工,公司今年1月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但四月与公司协商终止了劳动合同。但终止后,仍在公司公司上班(未签订劳动合同),10月该员工自动要求离职,请问公司应补偿他吗?如要补偿,应如何补偿?谢谢
-
该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自四月终止合同到10月要求离职之日止的双倍工资,因为签订书面合同是单位的义务,如果员工不签,员工必须要求其离职。该员工还有权要求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我是处理劳动纠纷的专业律师,建议方便时来电话细谈。 章丘的呀,呵,我老家是章丘,还是老乡呢,不过我是在济南做律师。。。。
-
你好!如你所述,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方有权要求五个月的双倍工资。建议协商处理。
-
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
-
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方有权要求五个月的双倍工资。建议协商处理。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