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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他被抓了,现在被带到了拘留所里,见也见不到,听说要判刑的。他的情况是这样的,他敲诈别人的钱,共敲到了30几元,其中,有用刀架在那个人的脖子上(吓唬)。这样的事情,一般是怎么弄呢?

民事相关
2010-11-19 18:48:2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当场使用暴力,索要财物,构成抢劫。
    刑法第263条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立即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条文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 *** 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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