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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A于2004年与供应商B签订了甲产品购销合同,合同中约定B公司销售给A公司的甲产品免费保修期为1年。但是,2005年3月份,B公司在报纸上声明B公司由于种种原因现已停止生产甲产品,并在声明上承诺会尽力做好所售产品的售后服务的。 那么,像这种情况,A公司应通过什么方法或手段来保障甲产品的售后服务呢?(A公司已将甲产品出售并安装给客户,并为客户提供一年的免费保修服务,如果B公司不能提供售后服务,将造成A公司与客户的违约) 若B公司将甲产品的售后服务委托给C来履行,那么A公司应如何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请教各位大师了![em12]

其它综合
2005-03-21 21:42:0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另:因B公司不再生产甲产品,也不提供甲产品的售后服务,转做其他产品(应该说是B公司本身不生产甲产品,而是从别的厂家拿货,所以跟本无法提供售后服务),那A公司应该怎样来获得B公司所提供的售后服务呢?
  • A与B之间的关系应该由双方的合同来约束。至于B从何处提供售后服务 ,由B解决。
  • 问题是:B不再生产甲产品,而A公司购进的产品售后服务无法得到保障呀。
  • 不再生产,不代表不能维护服务。
  • 哦,那A公司可以和B、C公司签订一个关于甲产品售后服务保证的补充协议,这样A公司的权利就更有保障了。这样操作可以吧?呵呵~~
  • B公司即使对原产品停止了生产,但对已销售出的产品仍有着售后服务的义务,A公司的权利还是可以得到保障的.
  • 不再生产甲产品不等于不提供该产品的售后服务。比方说汽车,某种型号的车型停产后,配件还供应二十年,例子基本一样。如果B公司据此不提供售后服务,可以提起违约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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