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日,62岁的李某去厂子上班,在路上遇车祸身亡,厂方应怎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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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应享有工伤待遇。赔偿的项目有:丧葬费、抚养家属的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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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认定为工亡,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办理。
由于案情较专业,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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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工伤,赔偿数额需要结合死者具体情况计算,比如有无供养亲属以及人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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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认定为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赔偿,应有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8个月-60个月的沧州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如果有需要供养的亲属的还有供养亲属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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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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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