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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于2010年11月5日在下班骑自行车回家的路上被无证驾驶的贺某撞伤,左眼因救治无效失明。请问肇事者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交通事故
2010-11-16 22:07:4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建议及时报警 有交警进行责任认定 依责任认定比例承担责任
  • 首先应当由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你父亲的伤构成伤残,申请法医鉴定。肇事者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
  •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首先肇事方要负民事责任,需赔偿我们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如果交警部门认定肇事者是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且我方构成重伤,肇事者要负刑事责任,否则只负民事责任,
  • 首先肇事方负民事责任,须赔偿我们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等,根据交通肇事罪的高院解释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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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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