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无锡人,2009年出的工伤,被评为九级伤残,工资拿到手120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1200元×8个月(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但是无锡平均工资是3600元,我的本人工资没满无锡平均工资的60%所以按无锡平均工资的60%算吗?就是3600×60%×8个月吗?希望懂的人帮下忙哈。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