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性质:国有股份公司下的全资子公司
该企业由于工作性质为服务性质,在用工方式上采用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等多种形式,这些 用工方式人员在外地工作。为了便于管理想在当地设立分支机构。
由于母公司规定二级企业不得设立三级机构,故不能设立子公司
由于分公司与本公司之间存在密切的权利义务关系,可能引起无限责任连带关系,故不能设立。
请问专家,要想解决如上问题该采取怎样的方式?是否可以设立一人责任有限公司?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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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设立的。子公司是子子公司的股东,可以行使股东权利,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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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面涉及很多法律问题。详细情况可联系我,律师将为您提供帮助。希望我的回答能解决您目前的困惑,回答盼采纳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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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电约,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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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