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于2008年4月1日进入公司就职,2009年5月改签了一次的用工合同,2010年7月12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公司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给予补偿金,请各位律师帮忙计算一下,公司应该补偿我几个月的工资?
再三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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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工作年限是2年7个月,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3个月,但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或者程序的确违法,你可以主张双倍经济补偿,即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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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合同。你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支付你期间的正常工资。不要求恢复的话可以要求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和第84条的规定双倍支付赔偿金。由于你在公司工作2年3个月,经济补偿金为2个半月工资,双倍赔偿为5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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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改签合同是如何签订的。这里涉及到你工龄是否连续计算以及是否违法解除支付赔偿金还是补偿金的问题。建议进一步咨询律师或委托本律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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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下,你的情形不属于违纪,应该认定违法解雇支付双倍补偿金也就是赔偿金,但是否违法解雇一定要通过仲裁和法院来定性,所以协商补偿估计只是按你1个月来赔。另外,若还涉及到其他权益可以在仲裁中一并主张,建议不要轻易签署任何公司给予的文件材料。最好咨询专业律师后操作,欢迎进一步咨询或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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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