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在去年的11月我经人介绍买了一套商铺,当时讲定价格为每平米2300元(由我付税),商铺是卖给我的人与别人合伙开发的,后来没卖完分给了他,当时还没办房产证,我问他能不能把房产证直接办在我名下他说能,(如果不能的话我当时是不会买的)就这样成交了,因为当时没写任何协议,只有收据,收据上写明了我交的是房款和办证款。可现在房产证办下来了,上面不是我的名字,而是他的名字,我要他把名字改过来,他以要交二手房交易税拒绝,要不能的话就要我交二手房交易税,可当时说好了是一手的现在变成了二手,我也拒绝了,象这种情况我能不能到法院起诉他把房产证的名字改过来。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