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子的、前几天跟广州一家公司订了一台机器,共132000元。说好先给一万块钱做订金,等货到调试完毕后一次性付清余款。然后我转了一万块钱给该公司并签了合同。也怪我一时疏忽,没看清楚合同上只写着“调试完毕后当日付清余款”,并没注明在甲方或乙方那调试完毕后结款。现在该公司要求我付完余款后才肯发货。请问,1,我有没有权力要求该公司货到付款?2,打起官司来的话,这份合同谁占优势?(注:现在该公司承认,有说过货到才付款,已被我用手机录音,)。另外;机器上有个配件,说好美国进口(注:有录音作证),合同上写着“美国相干”,而配件上标着美国相干的牌子,却是泰国生产。我看见其他客户买的却是美国生产。请问:3,我有没有权力要求更换?4,有这些证据,打起官司来,我打不打得赢?
-
欢迎来电咨询,希望我的回答能解决您目前的困惑,回答盼采纳!
-
您好! 1、美国进口和美国生产时两个概念,我们曾今遇到外贸合同中德国进口而东欧生产的案例,仍旧视为符合“德国进口”的合同条款。当然,由于您这种情况属于内贸,缔约时细节较多,如果可以证明实际意思是美国生产,那么这一点上你方会占优势,具体要看证据了。 2、由于您有录音作证,有权要求货到付款。这时,实际上等于说你们口头变更了付款进度,应以变更后的为准,法院应当支持你方。 欢迎来电垂询。
-
这些证据,对你有利,还要结合合同等,综合考虑。
-
这些证据,对你有利,还要结合合同等,综合考虑。
-
根据一般的思维,调试完毕是在你们厂里调试完毕,而不是在生产厂家,你有权要求该公司发货。关于配件问题,你可以要求更换,但是是否能更换要看庭审情况以及各自的证据。
打官司的话,胜诉的概率很大。可来电咨询。
-
具体研究合同。看看其他方面还有什么有利你的方面!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的帮助!
-
1、合同对此没有约定。从常理上分析,货物在卖方处并不需要调试,而应该在交付买方后方才需要调试。因此你可以以此对卖方进行抗辩。2、要看是对方公司的什么人对你说货到才付款的。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业务经理或者授权经办人的话,此承诺无效。3、合同变更含义不明的,推定为未变更。由于你们变更合同的意思不明确,因此仍应按照合同执行。4、还要看全案综合证据情况(包括对方提供的证据),才能比较全面地判断结果。
-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