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在石景山老古城有10间房,未分过遗产。父亲大学毕业在外地工作,但在爷奶在世期间经常回家。父亲考虑到叔叔工资不高,所以房屋出租费未曾要过。94年叔叔在原有基础上翻建。现老古城拆迁,我父由于年纪大想回归故里,所以希望能分得房产。但叔叔不同意。请问这种情况如果上法院是否有诉胜的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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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房屋性质及证据情况,建议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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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你叔叔已将老房翻建所以是不能主张遗产继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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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爷爷遗留下的房屋是否已经被你叔叔全部翻建,如果没有,则你父亲可以要求继承,取得该处的房屋,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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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可以主张分得房产或拆迁款,你爷爷奶奶留下的房屋属于遗产,属于你父亲和你叔叔的共同财产,该财产未分割之前,你叔叔擅自翻盖属于侵权违法行为,你父亲有权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通过适当补偿方式按继承法分得应得房产,此类纠纷在拆迁中实践极为常见,积极处理一定能得到良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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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产权登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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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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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按遗产继承的原则进行分配!以协商为主,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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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上述 是可以获得的 具体的比例还是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
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可以直接手机咨询 以便及时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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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