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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教师,在今年三月不慎摔倒在讲台上的,医生看了后,认为没有骨折,疼痛会是暂时的,结果一直疼痛到11月 并且越疼越厉害,影响到正常休息,甚至胳膊(右)无法上举和后背,也不能拿东西,如今经过治疗仍无法恢复上肢功能,现在去申请工伤能行吗?

其它综合
2010-11-04 14:38:00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按照你的陈述,是可以申请工伤的,但首先需要证明现在的身体伤害和当时工作过程中的摔伤是有必然联系的
  • 可以申请,注意在一年内提出
  • 可以。
  • 是可以的,赶快申请,本律师是河南公益律师,提供免费法律服务,请来电或到律师所详询
  •   可以申请工伤。目前对于事业单位能否认定工伤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但是,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 可以申请,应尽快申请,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一年。欢迎随时交流维权。
  • 首先从人员主体上分析,你作为一名教师,应该享受国家公务员待遇。工伤适用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及其职工必须遵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目前,我国在人事劳动体系中还有事业人事关系(国家干部、公务员)与企业劳动关系(企业干部、工人)之分。显然你不属于企业职工,亦不在《工伤保险条例》的调整范围之内。
  • 可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供你在讲台上摔倒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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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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