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今年十九岁,在网上认识一个女孩,她才十四岁,经过见面彼此熟悉之后,我们都爱上了对方,后来我们发生了关系,她的家人不同意我们在一起,说要告我,,请问,我们双方都是自愿的,发生关系之后,我要承担法律责任么?

其它综合
2010-11-07 14:46:32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如果女孩不满十四周岁,无论是否自愿你可能涉嫌强奸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0〕4号
     为依法惩处强奸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强奸案件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对于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对于行为人既实施了强奸妇女行为又实施了奸淫幼女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强奸罪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
    2003年1月17日公布,自2003年1月24日起施行。)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此复
  • 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 如果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少女则构成犯罪.
  • 你这种情况,如果她已满十四周岁,你们自愿发生性关系,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是,你最好是处理好与她家人的关系/
  • 如果对方未满十四岁,无论是否自愿,均构成强奸罪。
  • 如果对方已满十四周岁的话,那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最好处理好与对方家属的关系。
  • 就看你的情节严重不严重,如果你明知她是未成年人还和她发生性关系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