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公司工作一个月零二天后,公司在无任何书面通知或口头通知的情况下要求我离职,且未提供任何理由;另外公司在我做满一个月后都不肯跟我签订劳动合同。我不服,要求劳动仲裁,但公司并未给我发辞退书,且公司因为我要求加班费,所以在国庆假期内未值班为由给我警告处分并扣了我一天工资,我拒绝结算离职工资。现在我手上只有我签字的9月考勤,未签字的9月工资表.因为我就负责工资核算,而公司规定是当月底发上月工资,要求我离职时还未到发放9月工资的时候、厂牌,办公室钥匙之类的东西证明证据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请问我能否以这些证据为由要求劳动仲裁并让公司赔偿我?如果可以我能拿到什么样的赔偿?而一般劳动仲裁是多久?因为我想提前回家,能否有更快速点解决问题的方法?请详细解答我的疑问,拜托各位专业人士了。谢谢

其它综合
2010-10-27 09:26:5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可以以这些证据来申请劳动仲裁,建议委托律师代理相关维权事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