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2006年成立的,2008年叫我去加入,并投了10万元钱,当时也没签入伙协议,工商也没有登记,原先有3个股东他们都有合伙协议的,后来因为某种原因我决定不去了,让他们把10万元退还给我,他们也答应了并出具了一张欠条给我做为手续,但欠条上写的是今欠某某人投资款10万元,到年终归还,单位署名上盖了公章。过了一段时间我看欠条上没有公司负责人的签字,就去让他签字,但是他只是写了张证明给我,证明上写的是某某公司尚欠我投资款10万元,并盖了公章和签了他的姓名。现。在,我起诉公司还钱,他们说10万元钱是投资入股的不还,而且因为欠条是打印的没有人签字不承认,请问这欠条和证明上写了投资款这3个字公司是否有理由不还钱。我凭这欠条和证明能否胜诉,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