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租的房子合同期是1年,租金是半年一交,才2个月房东说房子卖了,租金是3400每月,押金是1500,房东说只赔偿1500,其他的不管,中介有没有责任去帮我索赔?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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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继续租的,买卖关系不影响你继续租赁房屋,凭租赁合同可以对抗新房东。只要按时交租就可以了。具体的你可以与我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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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无此义务,你有优先购买权,不买的话买卖不破租赁,你有权按照原来的条件继续租赁下去直至期满,你和现房东的租赁合同可以约束下一个房东,这个回答希望能让你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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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等条件下,你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你愿意买该房屋,你可以向房东提出来,房东应当在同等价格上先卖给你。
2、即使房东不卖给你,你可以在一年继续租住该房屋;
3、如果新业主不同意租给你,那么新业主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你的损失。
建议你积极与业主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他,我们律师可以帮助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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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