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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开学不到2个月要办理退学,但是这家民办学校学生手册里写的不退学费。我查的《北京市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按学期收费的全日制学校,学生在开始上课后的一个月内提出退学的,学校应核退80%的学费;一个月以后两个月以内提出退学的,学校应核退60%的学费;开学两个月后学生提出退学的,学校可以不退本学期的学费。 学校说《北京市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各民办学校依据本办法,可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校具体的退学退费管理办法。 我想问一下如果这样的话我应该怎么办,我的学费还能不能退还给我,能退多少?

其它综合
2010-10-19 22:41:3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