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月由父母出资购买了套商品房,房屋预售合同上父母和我的名字。该房屋的首付和贷款都由父母支付,并且是在我婚前完成还款的。我于2005年10月结婚登记,该房屋的产权证为2006年3月取得,产权证也为父母和我的名字。请问该房屋是否属于父母赠与?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盼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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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作是你父母对你的赠与,但要有证据加以佐证。若是父母约定是对你个人的赠与,那么可以做为你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做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若需法律帮助,可电话联系经,以更好的维护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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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部分,女方有权要求返还的。但具体份额要析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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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该房系你婚前购买,产权证上又没有你妻子的名字,因此该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属于父母赠与要看你能否举证加以证实,但在离婚时应该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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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同生效时计算,应该算婚前的!详情可来电咨询,以便准确回复,避免咨询事实不清,造成误导,律师将为你提供有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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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赠与,是你和你父母的共有财产,属于你的份额也是你的个人财产,你丈夫无权分割。如需委托律师诉讼离婚,可来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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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是你婚前付钱买完的,首付和贷款都是婚前,那么房子是你的婚前财产,你和父母共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用分割。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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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房屋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做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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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子离婚的话对方没有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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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屋属于婚前财产,女方无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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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