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是美术特长复习生,男,现年18岁,2010年10月16日晚10点30分不见孩子回家,我就去了学校,只见自行车却找不到孩子,当时学校是一片漆黑,所以我就到学校外边的网吧去找,找了八九个网吧都无济于事。第二天早上也就是17日,我去学校见了一下班主任,据他说;孩子是在下午四点请的假,说过两天要学美术,可是据同学们说,晚饭六点多的时候,还和同学们一起吃的饭。就这,至今杳无音信,家长都要急疯了。请问,律师,这该咋办,我能给学校要人吗?学校负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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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追究学校的责任,同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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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有一定的管理责任,可以与学校商议,但要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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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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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