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学毕业5年,去年创业成立了一家广告公司,做平面设计。今年8月1日和一家房地产代理公司签了一个广告设计服务合同。合同期限6个月。约定次月10日,甲方支付给我们上月的服务费3500元。我们9月10日的时候拿到了3500元。 今天是10月13日,我们再去要9月份的服务费时,对方告知,他们打算自己聘请设计师,要解除和我们的合作。合同违约金约定是1万元,约定合同期内单方面终止合同算违约,但1、我们泄露机密;2、我们作品经过反复修改还不满意;这两条除外。(事实这两条我们都没有违反) 我的异议是: 1、这种情况下停止合同,我觉得我的利益受到损害,因为半年的合同里每月3500元相当于分期付款,也就是说前面2个月的工作量繁重,后面稍微轻松,我觉得他们利用我们把最难做的任务处理完了,后面轻松的时候就把我们踢开。 2、此时此刻,我通过怎样的方式才能合理维护我的权益? 3、如果请律师协助,费用如何支付? 望大家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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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行为显然违反了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你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当然,目前来说,合同还没有解除,你可以继续索要服务款项,对方如果通知你解除合同的话,你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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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若协商解决不成的话只能法院起诉解决,可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支付违约定金,对方的主张由对方承担举证责任,因此若对方无法证明你们泄露秘密对方的主张是无法获得支持的,至于反复修改还不满意这点对于设计来说很正常,属于对方的歪理。如有需要可带合同来律师事务所面谈,需要看合同再作分析.该案主要依据你们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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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叙述的情况,有证据,可以请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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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协商解决不成的话只能法院起诉解决,可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支付违约定金,对方的主张由对方承担举证责任,因此若对方无法证明你们泄露秘密对方的主张是无法获得支持的
如果需要可以电话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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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解除合同没有法律依据,贵方当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或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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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要求赔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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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