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将唯一的两居室的楼房,以80万元房款的买卖形式过户给哥哥,买卖过户是为了少交税的假买卖,哥哥并没有给父母一分钱房款。哥嫂虐待打骂父母,让父母搬走,现在,父母租住在一个简陋的平房里,晚景凄凉。
我让父母去法院,要回哥哥的房子,或者,要回80万元房款。父母死活都不同意,父母说,即使饿死,也不为难哥哥,不会要回哥哥的房子,也不要80万元房款。
因为父母不同意要回房子或房款,我可否以我个人的名义,去法院打官司?
我这种情况,法院会立案判决或调解吗?
如果我去法院,以“买卖过户是为了少交税的假买卖,哥哥并没有给父母一分钱房款”为理由,将买卖过户的房子撤消,可否把房子从哥哥的名下再改回到父母名下?
或者,我去法院,让哥哥给付父母80万元房款,行吗?
有其他什么办法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