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2010年9月3日向我借用了一张额度一万元的信用卡,并写借条,于10月5日最后还款日之前还款并还信用卡。在此期间,银行上调额度为一万两千元。到目前已经找不到他,只能先办理了信用卡遗失,并还了刷卡金额一万两千元和过期的利息。我准备起诉到法院,追回欠款。请问怎么做,谢谢,提供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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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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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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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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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借条就对您比较有利了,最起码有了充足的证据,找不到他也不要紧,依然可以起诉,最后他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并强制执行,如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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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可以电话详细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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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要准备起诉书、身份证复印件、证据复印件,诉讼费(10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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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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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回,只能列借条中的签名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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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知道他用该笔款是为家庭利益的,就可以列家人为共同被告。建议先起诉,判决后随时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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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不来则缺席审判,被告如为成年人则与其家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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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先找其家人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想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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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