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和公司签的合同应该是2年的 因为公司的人说销售的合同应该是2年的
可是到了今天2010年3月公司没有和我签署合同 可是保险说是一直给我上 问公司
领导说是合同和保险是联在一起的 可是我打电话12333查过说是合同到2010年的3
月份 现在公司刁难人 说销售业绩不达标 把我招回公司培训 说培训期间不付工资
培训时间长短未定 (多问一句 公司可以在培训期间不付工资的吗?) 我现在想辞职
但是想保护个人的权益 想咨询一下我该如何处理 谢谢各位好心的律师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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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支付你工资,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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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违约,可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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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培训期间不付工资是违法的,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接触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培训期间的工资,和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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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培训期间不付工资、在岗不续签劳动合同都属违法行为,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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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你不要求别的 只要求他跟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书 如果不签订 你去申请仲裁 同时要求支付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书的双倍工资 还有经济补偿金 保留好你的工资表 培训期间不支付工资是违法的 你这个问题比较复杂 建议你认真对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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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