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一名保洁公司领班,现在被公司派至某知名欧美企业实地上班,在我进入这个欧美企业3个月之余,尽职做好本职工作,在此期间,由于缺少员工,故介绍另一我们保洁公司跟随过我上班的员工来此上班当清洁工,上了一个月 ,该员工由于偷拿欧美公司东西被罚款开除,现在欧美公司以此我是她领导,她偷东西我应该负责为由也把我开除了,请问,这理由是否合法,我现在觉得特别的冤枉,我是否要为这个冤枉承担责任,希望帮助我,给我一些法律意见,谢谢。

其它综合
2010-10-09 17:23:4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公司的做法是没有法律根据的
  • 1、你与该外企公司的关系为劳务派遣;
    2、该外企与你所在的保洁公司之间有劳务派遣协议;
    3、该外企没有权力开除你,但可以要求保洁公司根据协议履行相关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