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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一新生,开学时,签订了一份送手机和手机卡的条约,当时对条约内容不了解,是老生带我们签的没有仔细看,条约大概内容是必须用这个手机卡3年,不能办理离网、过户、、改好、停机保号、合并记账、终止协议等业务;不能办理变更为校园套餐之外的业务;不得重复享受其他形式的二次优惠。现在我的手机丢了,目前没能力支付在买一部新手机,但是这个卡,你不用还每个月扣钱,停机欠费也扣,我觉得这是霸王条约,很不合理,我不想用了,但是好像不能行,属于违约,我打算违约支付一部分钱完事,但是我去找负责人,他们总是推脱说他们也不知道怎么办,不给办,找领导也找不到,而且欠费以后每天还扣千分之三的钱,我问他们具体的合约内容,他们也说不知道,当时签的条约内容很模糊,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0-10-09 15: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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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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