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年初在我们镇上买了一套商品房,朋友介绍请县城一家装璜公司装修,双方由于彼此信任,没有签订任何东西,就开始动工。施工中途双方谈好价格39000元,预支付20000元给装璜公司,余下19000元等装璜结束支付给装璜公司,并写下欠条,欠装璜公司19000元等等。——现在装璜结束,我自己验收发现很多质量问题(装璜公司一手设计,现在窗帘安装不了,衣橱门关上后手指都能伸进去,悬空电视柜手按下都晃动,等等一系列质量问题)装璜公司不予解决,并野蛮催要钱款,我当然不会给他。一段时间后,他起诉我,今天收到他的法院传票,我现在该怎么办。具体解决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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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看看法院给你的材料,上面有应该要求你在一定日期前提交证据,请在这个时间之前提交证据。
第二,证据主要是关于装潢质量问题的,具体收集方法可以由律师处理;
第三,提起反诉,追究装潢公司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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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当以装潢公司在装修过程中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进行抗辩。建议你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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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在应诉的同时反诉他的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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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积极举证,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追究装修公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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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委托律师处理此事,如果需要进一步的法律解答,请致电合肥吕海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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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