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6日发生工伤事故于今年8月鉴定工伤为九级。现工资为3000元左右。我是浙江湖州的33岁。我想问一下我大概能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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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在六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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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赔偿8个月工资的伤残赔偿金,如果解除劳动合同还应赔偿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以浙江省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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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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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