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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时,我弟弟做生意要贷款,想用我的身份证,于是他把信用社的人叫到了家里,用了我的身份证贷了十几万,中间没有还。2010年9月信用社的人到我家里来要款,我也不记得当时有没有签字。在这期间,我弟弟还把他贷的好几个款都转移到了这个上面,我一点也不知情,而且转的时候也没有用到我的身份证,我也没有签字,现在成了四十三万,请问我该怎么办啊,钱是不是我必须还呢?

证券投资
2010-09-29 21:02:1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