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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是在广州市白云区夏矛村十八社***鞋厂上的班,是朋友介绍进去的,进去的时候我是新手老板说新手要做满一年才可以辞职,可是我进去上班期间他都没有要我写劳动合同,从过年做到现在8月中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的身体不舒服,要请假老家检查可是我们品检就象是故意刁难一样就是不给请假,我是担心身体有问题所以我就回去了,后来她叫我打电话去给她,她说我只能请一个星期一定要我在9月17号那天赶去上班,可是我身体还不怎么还我赶不上去,我只能打电话去和老大说我要延假,她说你要延假那是不可能的事情,你7号赶不上来的话就算你自离了!我身体好了一点就赶上来了(9月27号)和老板说我的工资怎么算的?他说给你请到16号,17号那天你要来上班的,你到现在(9月27号)才来我是不可能给你工资的,如果你是来上班我就会往后延迟一个月给你发工资,如果直接来拿工资做人的话那是不可能给你的!!请问一下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利呢????????

其它综合
2010-09-30 19: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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