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一名临时工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交警部门已经处理。其儿子又找到单位要求赔偿,请问有没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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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与单位有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是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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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可以得到双赔,是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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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损害的,是工伤。具体法律规定请参阅: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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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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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所以单位应当依法支付一次性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抚恤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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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