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8年6月份我买的房子,这个小区分南北两个开发商,当时售楼小姐说南区地皮被抵押了,北区的没有抵押。并且说拿钥匙后1年内办理房产证。交完钱后签合同,合同上有一条注明此宗土地已作抵押,没有抵押期限,光有土地使用期限。在办证一条写的是开发商365天内将办证需要的资料提交房产管理部门,违约一栏:双方协商解决。现在超过合同期9个月了,没有拿到房产证,大家到政府询问,通过信访办协调,开发商写了个简单书面材料承诺2010年底还完贷款土地解押,明年4月份将办证材料交上。现在小区居民想和开发商打官司:1)追回各项开口费每户一万多元(据说有文件这块应该在房价里包含,属于重复收费)2)办证已违约9个月,要求赔偿违约金 3)要求尽快办理房产三证。请问:1)这官司能不能打?2)啥时候起诉合适?3)有效起诉时限多长时间?

房产纠纷
2010-09-30 10:44:2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违约金的多少要看你们合同的约定,
    你们现在可以要求现在对方办理房产证并支付违约金,
    要求办理房产证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 你好:这种纠纷完全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办理过户等,不存在诉讼上的障碍,你们现在就可以起诉。并且,在我们原先代理的这种类型的案件中,业主最终胜诉。不过建议你委托律师处理,查找相关证据,有什么不明白的可随时联系。
  • 找律师看看书面材料,具体分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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