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8月4日到赛影摄影设计有限公司上班的,至2010年9月19日止有1个半月了,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因我2010年9月19日(星期日)未来加班,公司以我星期日未来上班为由将我辞退。我想咨询以下问题:
1、我需要通过什么途径申请劳动仲裁呢?
2、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工资的计算是否应该按照最新劳动法规定计算?
3、上班超过一个月了未签订劳动合同,那是否可以要求次月起工资双倍赔偿?
4、未提前通知就将我直接解雇,是否可以要求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