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于2010年8月4日到赛影摄影设计有限公司上班的,至2010年9月19日止有1个半月了,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因我2010年9月19日(星期日)未来加班,公司以我星期日未来上班为由将我辞退。我想咨询以下问题: 1、我需要通过什么途径申请劳动仲裁呢? 2、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工资的计算是否应该按照最新劳动法规定计算? 3、上班超过一个月了未签订劳动合同,那是否可以要求次月起工资双倍赔偿? 4、未提前通知就将我直接解雇,是否可以要求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其它综合
2010-09-25 10:38:5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1、直接到劳动局申请仲裁即可,如果材料不会准备,可以委托律师帮你准备材料,费用面议;
    2、没有签合同可以从次月起主张双倍工资差额
    3、可以
    4、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另外,如果有证据证明存在加班事实的,员工可以一并主张加班费,有需要欢迎联系本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