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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国家正式工件人员,但自从到了单位以后,我的个人休息时间也就相应的没有了,一个星期要上六天班,白天上班时间绝对超过八小时,有时晚上还要参加单位的学习、开会,直到晚九点多。节假日更没有时间,别的单位放假七天,我们最多也就是三天,还不能在一起休息。更不用说什么加班费了。不知我们单位这种作法合法吗,我们应该到哪里才能找个说法?

其它综合
2010-09-23 12:30:3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