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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于2010年8月11零晨00.30左右下班回家途中被人殴打,而且那些人我都不认识,事情发生时其中一人还说我在工作时太过嚣张,因为前天晚上因为工作与一位同事发生过一些争执,当然我头部受到殴打,身上财务也受到了损失,报警后由同事送入华光医院治疗,脑震荡身上多处软骨肢损伤,医药费都是自己支付,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以申请为工伤,由公司给于赔偿麽。因为一直没有找到行凶人,公安部门一直没有结案,但是我那个同事她承认了那几个人是她的同学。

民事相关
2010-09-24 16: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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