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驾驶一辆客运县级小轿车,在国道正常行驶时,和一辆大货车会车后,一辆两轮摩托车突然从大车后面突然横穿马路,离我只有四五米。我来不及刹车,造成一死一伤。我的车速鉴定为101KM/h,摩托车车速鉴定为43km/h.我的车和摩托车接触点:我车的左前角与摩托车右侧前部碰撞接触。这样我的责任在法律上占多少责任?我的车买的是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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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责任的划分是由交警根据现场依法确定。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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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是按照事故认定书处理,就比较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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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可申请复核,保险公司可在保险事故赔偿险内按保险合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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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现场勘验记录,仅仅靠你所提供的情况,是无法判定事故责任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主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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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