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有3个儿子和3个女孩,分家后,奶奶归小儿子养就是我爸爸,期间奶奶有自己的一些经济收入自己住,但她的户口一直和我家的在一起,因此交什么水电费,买保险,什么纳公粮都是我家一起交的。爷爷归大儿子养,我爸爸在06年发生意外去世后,我家的情况很不好,那时当着2个伯伯和3个姑姑的面说过,她以后的地归我弟弟所有。口头上说,并没有留下什么文字说明。09年奶奶突然去世了,没有留下任何话。爷爷去世得早,但爷爷的土,奶奶也说过,将来留给大伯儿子的小孩,因为大伯的儿子去世了。还留下有2个儿子。这些事情是当初当着伯伯和姑姑说过的。现在土地开始划分了,3个姑姑,跑出来说。这是他们父母的遗产,要6个子女一起评分。请问这样合法吗?我家应该怎么做?我们咨询过村大队,队长说,嫁出去的女没有份的。而且说是按户口本划分的。每人得50-60平方米。请问有法律可依吗?现在3个姑姑跑到法院,但法院又驳回回到我们城西政府来解决。我家应该怎么做?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