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姓薛的,女.今年19岁,今年7月15号经朋友介绍在一家**绣花厂上班。在8月12号在上班的时候,我右手拇指旁边的手指在上班的时候被机器压断了指甲那部分的肉,连骨头都给压碎了,厂里带我去**医院,我的所有医药费都是厂里出的,请问我还可以向厂里提出补助吗?如果能补助的话,能补助多少。如果厂里不给补助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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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单位给你报工伤,若单位不同意,你自己也可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行向劳动局申报,待劳动能力鉴定下来后,才能计算赔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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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出工伤认定,并作伤残等级鉴定,根据认定结论和鉴定结果依法享受相应的待遇。补助的数额要根据你的实际损失等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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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吧。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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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属于工伤,可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再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再根据伤残等级要求享受相关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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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如果工厂有帮你买工伤保险,那么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工厂没有帮你买工伤保险的话,那该用人单位应该按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支付补助金。
具体数额应该做工伤认定后根据等级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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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