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他六年了我在他的企业工作了六年一直帮助他经营,但是他有家所以让我等他,并为我买了两套房子。但如今我们要分开他竟然要要回房子,这六年房子一直是我的名字,一直是我居住。请问他有权要回吗?
-
分两种情况看吧,如果这房子你主张是六年来帮他经营公司,是他对你的一种奖励而赠与你的,你可以不还;如果是因为你们之间存在另一种男女关系的话,虽然房子登记在你的名下,但是他买房用的资金是他现在的夫妻共有财产,他对你的赠与也只能是他能处分的一半。
-
可以视为赠与不予返还。
-
可以不予返还,但如果她妻子起诉你的化,则很麻烦。因为男方是用夫妻共同财产为你购买的房屋。
-
他的妻子不诉讼,你可以不还;
如果他的妻子诉讼了,恐怕要给人一半。
-
不用给了。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