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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铁岭**区的农民,我是在1991年**市***区**街后八里蔬菜大棚招商给办的户口,户口迁过去之后又分了一次土地,因为我当时没有土地,靠做生意维持生活,那个市场成立之后生意不好我就在外地打工,当时在次分地的时候我没在本地,等我知道后我曾回去找大队要过我的那份土地,他们以各种理由推托我不给我土地。现在我们的那个地方已动迁占用了我们的土地,因我没有土地我一分钱的补尝都没有,我在9月2日回去找到了书记要我的补尝他们说我什么都没有。请问哪位能帮帮我要回属于我的补尝。

损害赔偿
2010-09-10 18:19:4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
    你需要先解决土地的问题
    才可以要求相关的补偿
    你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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