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分居快一年多了,双方感情早已破灭了.现想要离婚双方都想要孩子抚养权.我和她共生了两个女儿,还领养了一个男孩.一个大女儿现15岁了,小女儿和领养男孩均未到十周岁.当初这个领养的男孩是我父母全全办理(包括所花一切的费用),而且男孩户籍是报在我姐姐那里.我老婆生性好赌,一生以赌为生,这也是我们感情破灭的根本原因.在婚期间全家生活费用来源一直是我靠我上班工资支撑着,三个孩子基本上也是一直靠我母亲在照看.到现在三个孩子根本就离不开我母亲,我母亲也离不开任何一个孩子.这两年她也是靠赌这行业,身边存了几个钱.就很牛说离婚后要一个女儿.说私了不行就上法庭要.我们现状况:房子是我父母在我婚前盖的,做节育手术的人是我,存款还有三万多,其中她娘家人借了有两万.这些是我上班赚取的钱,她这两年靠赌所赚的钱,有多少我一概不知.我现在上班有固定收入,而且我父母亲也康在.能照看孩子们的生活其居问题.她现是靠赌为生计.且很忙根本就没时间和心事照看孩子.现我意如私了,孩子归我抚养,她娘家借的钱归她所有,她自己所赚的钱有多少我也不过问.如真要上法庭,法庭会支持我的想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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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提供的上述情况,你想争取小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来说争取的机率比女方会大些,因为,根据我国《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两周岁以下原则来说归女方抚养,两周岁以上的孩子应结合谁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等因素考虑,十周岁以上应征得孩子的同意。从你说的情况来看,女方有赌博恶习以赌博为业,孩子又都是你父母抚养照顾,而且你又做了绝育手术,孩子争取由你抚养应该很大,这有相关法律支持,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但男孩子是收养的,户口又是落在你姐姐那里,关于这个男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院有可能不会处理,因为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孩子应办理相关的收养手续。关于债务问题,要看债务是否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是,应当按夫妻债务来处理,但如果你能够证明该笔债务是女方用于其他用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及投资所用,或者用于赌博,应该属于女方的个人债务,男方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对于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你无法证明女方有多少存款,而且女方也不承认,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女方的财产不会得到法院支持,但如果你知道女方在哪个银行或者知道女方的银行帐户,可以申请法院去银行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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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