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其他三人合伙开了一家美发店,共同出资,我出了2万元,其他三人是2.5万、2.5万、3万,后来因为我本身的管理水平不好,所以当初就选择出了其中一个股东作为店长,但是该店长在我们所有股东都没有表决(或者干脆说没有开股东会议的情况下,只是口头当着所有的人提示了一下)的情况下,同意了另外2人加入股东。而我们都不是很知情的情况下,他单方面就同意了,而且还跟另外两人签订了入股的协议!这2为新股东的资金还没有完全到位,也没有欠条,可以说是什么都没有!我该怎么解决新股东的问题?退股的时候要不要把新股东的资产算在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