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的是车祸案件,我们一家三口于2010年8月10日打车回家,我们是东西走向,在一个十字路口处被一辆由南北方向驶来的交通局的三菱车撞翻,导致我母亲当时昏迷不醒,颅脑损伤严重,危在旦夕。我父亲胸和肋骨挫伤,现在责任认定书已经下来,交通局付主要责任,我们打个那个车付次要责任,但是我母亲和父亲已经在医院住一个月的院了,已经花去家里六万多的积蓄,实在没钱住院了,交通局拿了两万在没拿钱,我们打车的那个车主一分没拿,目前我大学已经开学了,但是为了照顾妈妈爸爸,我没时间回去上学,所以我就想咨询下好心的律师,这种情况下我需要做些什么?需要我去交通局找找领导么?还是向法院起诉?

交通事故
2010-09-09 09:5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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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